早上健身,終於追完了耽擱的《Sex Education》第二季,Ola對Otis在最後一集說的那句話,點明了Otis這個人設的核心:你一直在努力地做「好人」,但是到最後你只會變成「壞人」。
不禁感慨,若是早個十幾年能看到這一集,我或許就不會這麽辛苦地做「好人」了。但是,又回過頭想了想,我做過的「好人」也沒讓人開心多少。
努力想要做好人的原因,能從童年找到唯一的,是一件這麽多年我都當它沒有發生過的事。
有很長一段時間,我爸媽都誤以為我是一個非常聽話、膽小的孩子。事實上,我在學校簡直就是另一個模樣。上課講話、被老師罰站、放學之後被教導主任叫去辦公室等著家長來接……那個時候,我們很喜歡在學校遊樂場的鐵爬架上玩高難度的追捕遊戲。
男生一起玩的時候,難免會「惡心」,比如在鐵爬架上互相吐口水等等。
後來我們的「危險遊戲」被人舉報,我成為眾矢之的被拖了出來在班上被公開批鬥。老師先是詢問,哪些人被我吐過口水,然後依次從門口開始,沿著講臺站成一排。其中也有很多根本沒有和我玩過的人,我記得我抗議過(或者沒有),因為我記得那是一場匿名舉報,我在不清楚誰才是真正的舉報者時,沒敢伸冤。
接著,我的罪名被擴大,不單單是玩遊戲,還有上課講話被我影響的人。(這一點我必須得承認,就算是「成績好」的小朋友坐在我旁邊,都會被我帶著講話,但是受處罰的肯定是我,因為「成績好」的小朋友不會主動違規)。
我不太記得那個時候,到底有多少人站在了講臺上,又或者說,應該是我的記憶故意抹去了這些具像化的回憶。總之,這些被我傷害過的,以及被我「傷害過的」人站了出來,我從門口開始,哭泣著對每一個鞠躬、道歉、然後保證下一次再也不會這樣了。
那天放學,我被罰一個人做完清潔之後,我等了很久,直到辦公室只剩下班主任的時候,我去找了她。我想抗議,為什麽處罰的人只有我,班主任只是說:你為什麽就不能好好做一個「好人」,不然為什麽每次闖禍都有你?
從那天開始,我就決定,我是應該好好做一個「好人」。
整個初中,我大概是做了個「好人」吧。至少我在初中對自己是「壓縮」的狀態,努力逼著自己不要做任何事情的出頭鳥、不要去為不公平爭取所謂的公平、不要去爭辯別人既定的決定……
高中,那種「反骨」的力量已經漸漸不再被約束,我釋放過一次。當著全班同學,在英語課站起身來,指著英語老師的鼻子,讓他滾出教室。我為了保護因為手術暫時離開的班主任(英語老師),不被這個新來的英語老師冷嘲熱諷地評論。
因為高一,我身邊所有人都已經更換過,沒有初中的那種氛圍,我的「瘋狂」被高中同學第一次發現,沒有人站起來和我一起反抗(也只有我一個人認為那是反抗)。緊接著的幾天,我被同班同學匿名舉報,其實這一次我知道是誰舉報的,只是我必須裝作不知道而已,因為答案會對我造成自尊受挫——全班超過80%的人舉報了我,要求我被開除,最次也是換班。
這個事情被病假結束後的班主任給擋了下來,他問我,為什麽要做這種事情。我說那個slut(特別說明:那個英語老師是男的,沒有侮辱女性)和我在初中就有過過節,我這一次只是為了教訓他,讓他不要目中無人。
班主任回答我:你不是也目中無人嗎?你為了維護尊嚴,你也傷害了別人。
我:我只是想做個「好人」,我不想他詆毀你。
班主任:他無論說什麽,我們都改變不了,再說,我本來就打算離開這里,我更無法控製我離開之後,他會如何評價我。
一個團體為了平衡,總需要「壞人」。所以我打算做壞人。
高一我選擇了文科(平行班,也就是普通班),和高一大部分同學都分開了,我又獲得了一次新的「做人」機會。我打算徹底做個「壞人」。
反而,我的高中最後的時期,不需要去討好別人、不需要維系別人的面子、不需要總是去思考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麽……我的社交圈被急劇壓縮,保留著很小的圈層,但至少那是我過得還算開心的日子。
雖然班主任對我依舊頭疼。因為「心情不好」向他提出晚自習請假;因為覺得大家在7點之前假惺惺讀書學習的方式很假很吵,就申請自己一個人去學校小花園看書的「特權」;因為上課太無聊,所以決定去找地理老師看她做實驗……他估計也想過鐵樹很多「製服」的辦法。讓我做過班長、把整個元旦晚會的設計和安排都交給我、讓我一個人扛著板報紙去負責學校的櫥窗宣傳。
高中的這段經歷,更像是一場我和班主任之間的實驗。我試著從他身上得到「特權」,讓自己的「壞人」人設更舒適;他試著從我的身上找到能讓我被開啟「好人」模式的開關。
有一次他找我談心。有很多學生來向他投訴,說我太影響他們。但是他也不當回事,我們已經習慣彼此的人設,他問我:之前我還考到了第八名,我明明可以努力學習,但是為什麽就要當那個「煩人」的人。
我那個時候笑出聲,然後在整個辦公室當著其他科任老師的面回答: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,總需要「壞人」的。
就算那個時候我真的好好努力學習,也會被當成是「哈哈,你看那個人,他知道沒救了,知道要好好學習了,但是來不及了」的設定。有些刻板偏見從最開始就固定了,只是在職場摸爬滾打這幾年,我突然頓悟了。
總需要「壞人」的,因為他們需要壞人才能維系自己對立的人設、維系他們抱團的初衷、維系他們引以為傲的自尊——反過來,這樣的定理在我的身上也同樣適用。我得和他們不一樣,我不能成為他們認為的那種人,我不能讓他們因為我的失敗而開心……
大學我就沒有做過「好人」,開始工作更別說什麽「好人人設」。我現在看來,我更像是在報復最最開始的那段記憶——我被當成了全班的公敵,讓後向每一個道歉——我在報復那個想要努力做「好人」的自己,自尊受損也好、不承認罪過也好。總之,我想要努力成為「好人」的設定失效了。
我試過像Otis一樣,做一個「好人」,不想傷害任何人,滿足他們的要求。但是結局都一樣,我必然傷害所有人,因為有一天我一定無法滿足他們越來越高的期許。倒不能用「得寸進尺」這麽負面的詞來評價他們,我覺得這就是一種關系平衡。你妥協越多,你服務越多,你做得越多,關系為了平衡,另一邊就必須越來越大。這不是天平,而是一個空間里的兩種氣體,一種氣體被壓縮,另一種氣體就必須擴展到空白的區域。不然那些空白的區域留下來做什麽——給另一個人?這是感情里最不允許的事情;給另一種規則?不,我發給你工資了,你應該做好被安排的鐵樹計劃……
有一天,你想反抗,你想獲取更多想要的東西——那你就是在傷害彼此,因為這里沒有多余的空白空間給你。
這種相對的死循環。原本就是「好人」和「壞人」的規則里最諷刺的存在。
你從一開始就覺得我是壞人,我沒辦法努力地偽裝成「好人」,我無論做什麽都會被定義成「壞」。你是個「好人」,我覺得你一定會滿足我的需求,所以我一味地索取,有一天你累了,你想有自己的空間——我會跳起來,指著你的鼻子,惱羞成怒:「你根本就不是真的愛我!」
這樣看來,倒不如做個「壞人」,我不需要對自己有一天不再是「壞人」而負責;但是「好人」,總有一天要解釋自己為什麽成了「壞人」。就算有一天「壞人」變成了「好人」,也沒辦法打動所有人;但是有一天,「好人」變成了「壞人」,他會被推上火刑架,被人質問為什麽成了這樣的「壞人」。
慶幸自己在學生時代就經歷了「好壞人」兩種人格。至於最初的那段直到今天才被提起的原因。我當然不會感謝那個老師的用意,因為這段記憶讓我用了20年來修復自卑。但是她確實讓我意識到,如果我從一開始就是「壞人」,我無論怎麽道歉、承諾、保證,我還是「壞人」,但是這些無力的保證,更像是「好人」們用來說服自己的規則——至少我暫時不會「壞」到他們那里,因為總有人可以來收拾我。
當然,中年之後,有更多「老奸巨猾」的因素被加了進來——我更喜歡「壞人」,因為他們的目的和我一樣,暴露得非常明顯。你想要錢,那我們就聊錢;你想要的是被追捧的虛榮,那我就做那個弄成保證把你捧爽升天。
但是又難免會遇到「好人」——啊,我這個人什麽都不在乎。我什麽都不想要的!我幫助你就好——這種人,也有老奸巨猾的手段:說重點,然後立據證明,我就當你真的什麽都不在乎。
淦,到頭來,我還是在做那個「壞人」吶!